变更公司名称的办理流程及过程中需提交的资料
1、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单位(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);
(1)企业名称预先/变更核准审核表;
(2)企业自拟新名称;
(3)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;
(4)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;
2、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;
(1)提交完材料,审合同之后,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。
3、工商受理、发照(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);
(1)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(加盖公司公章);
(2)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(加盖公司公章);
(3)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;
(4)企业营业执照正、副本(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);
(5)公司章程修正案(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) 受理后第二天起七个工作日发照。
4、刻制公司印章;
(1)原公司公章及公章准刻证;
(2)新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、带上原件核对);
(3)法人资格证明(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、带上原件核对);
(4)代理人身份证(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、带上原件核对);
(5)刻章申请书(加盖公司公章) 受理后第二天取章;
5、营业执照换新;
(1)旧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、带上原件核对);
(2)代理人身份证(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、带上原件核对)。